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至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形成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现将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前30%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从即日起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分院反映,联系电话:
分院党总支书记:87010585
分院学工办:87010117
邮箱:1151202896@qq.com
2020级2021-2022学年前30%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
https://kdocs.cn/l/cj3cmOaG1hkA
2021级2021-2022学年前30%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
https://kdocs.cn/l/cutWbziX906K
生态环境工程分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