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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0-04-30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防止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简化、放宽认定范围和条件、疏于监督管理等问题的出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0〕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系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9日至5月10日)
各班主任要召开班会,安排部署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让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都能充分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明确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二、贷款学生资格认定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
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认定工作,严格程序,把握标准,综合考虑,公开、公平地认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一)各班主任要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情况(节俭状况),对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首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推荐产生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二)系上会将确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在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管理中心审查。
三、享受贷款学生办理有关手续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
各班主任督促审核通过的学生及时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附件2必须电脑填写,并打印。附件1和附件2样表在院学生资助网首页表格下载栏(网址:http://192.168.2.159/pcsims)内下载。
系上将会认真对学生填写的表格进行审核,并将填写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3),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督促学生在6月20日后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对于外省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请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外省要求办理。


 
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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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通知 贷款 生源 工作 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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