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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程序
2010-05-19  



(一)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
2.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
3.支部派人找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及有关情况;
4.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5.报系总支审查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予以公布。
(二)教育培养和考察
1.培养联系人定期帮助学习提高;
2.党支部吸纳参加活动、锻炼考验,个人思想汇报;
3.系党总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党课培训;
4.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三)确定发展对象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
2.报系党总支;
3.公示(3天)
(四)党支部政审
1.党支部政治审查;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五)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1.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程序讨论表决,并形成;
(六)公示(4~7天)
(七)系总支考察、会议审批
1.系总支派人谈话;
2.系总支组织考察;
3.系总支审查(三个月以内);
4.召开系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审查。
(八)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批
(九)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批结果。
(十)新党员入党宣誓
(十一)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支部对预备党员定期进行考察;
2.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考察;
2.公示;
3.召开党小组、支委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按程序表决,作出决议;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转正批复。
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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