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会
7月6日下午,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在分院3D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会。生态分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学习会,分院党总支书记李社义主持会议。
李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监察法》和你我都密切相关、立法背景、监察对象范围和我院的监察对象范围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李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全体教职工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深刻领会监察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把理论学习与学院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融会贯通、把握运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履职尽责,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权威,遵守各项规定。
供稿人:李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