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程序
1、参保大学生因病就医首先应选择校医院就诊;确因病情需要或校医院条件受限需要转诊的,应由接诊医生根据病情填写《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普通门诊转外就医申请单》,然后转往医保定点医院(杨凌示范区医院)门诊或住院就医。
2、《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普通门诊转外就医申请单》应经校医保办主任签字同意加盖校医保办印章后,方能转院。特殊急诊病人可先门诊或住院诊疗,然后三日内来南校区医保办补办转诊手续。
3、每年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时,学生应按《转诊申请单》要求,递交详尽的医保结算票据及相关材料到校医保办,然后等待医保办审核办理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
4、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在外地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医院就诊时,应保留好相关材料(门诊发票、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门诊就医详单、医院等级证明、医保定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就诊完成后,学生拿报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送校医保办,校医保办按照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核算。
6、核算后,因收取学生资料时留取本人本地农行卡号,所以报销费用由学院财务处转账到每位报销学生农行卡中。
7、说明:住院报销的大二、大三年级报销途径,新农合和大学生医保只能二选 一。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校医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