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19:30,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各班举办以“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班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
通过本次班会同学们深刻了解了诚信的内涵,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培养自己诚信的品德,心中时时刻刻装着诚信二字,将诚信逐步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做一个诚信的消费者,同时也学习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