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及
教育(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直属部门,后勤服务公司:
毕业答辩、毕业教育是学生在校学习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毕业生教育及派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朝晖
副组长:任得元 张永良
成 员:刘永亮 李战虎 张养安 张林海 祝战斌
蔺林田 史建新 白乃平 张 迪 靳世昌
高 歌 寇建中 张宗民 邹 剑 张宏辉
李社义 畅克荣 王秉信
二、时间安排及内容
(一)顶岗实习总结(6月8日至14日):
各院(系部)要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顶岗实习座谈交流活动,及时总结顶岗实习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机制和方法。并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于6月25日前将顶岗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二)毕业清考(6月9日至12日):
各院(系)要提前通知学生毕业前的进程安排,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要提前通知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并按时参加清考。清考具体工作安排按教发〔2011〕8号文件执行,各院(系部)要加强组织,要向各位老师强调成绩录入时间段,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答辩及清考成绩录入,以便学生顺利毕业。
(三)毕业答辩(6月15日至17日):
毕业答辩是对学生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效果的综合考核,各院(系)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要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答辩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协调安排本院(系)毕业答辩工作,分专业成立毕业答辩工作小组,具体组织本专业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对于返校进行毕业答辩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对于特殊情况不能返校进行毕业答辩的学生,须由实习单位出具证明,由各学院院长(系主任)审批后,可有计划地委托相关实习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答辩。顶岗实习及毕业答辩成绩评定严格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毕业教育和办理离校清交手续(6月18日至20日):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毕业生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时间充分,内容充实,使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使毕业生做到文明离校,愉快上岗。要教育毕业生在校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组织纪律性,为低年级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对毕业生要加强管理,禁止其在学生公寓、校园高声喧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休息,严禁酗酒滋事、损坏公物、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于违纪毕业生要依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要突出爱国爱校、求实奉献和艰苦创业教育,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引导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认清当前就业形势,使他们勇于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到非国有单位就业。
(五)毕业生派遣(6月20日至7月7日):
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按计划认真做好毕业生的个人总结及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要如实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及优缺点。
招生就业处和各院(系)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毕业生派遣时,对于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派往协议单位;对于需改派的,已签订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应届毕业生,其改派期限为两年,未签订用人单位派遣回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的应届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重新办理改派时间可延长至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和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集中派遣期间,改派手续一律暂停办理。
(六)办理毕业手续(7月8日至9日):
毕业生返校,办理领取报到证、毕业证、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等有关手续。
三、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毕业答辩工作,于6月10日前将本院(系)毕业生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二)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和日常服务,积极组织开展“为母校做一件好事”活动,引导学生热爱母校文明离校。
(三)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陕西省物价局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各院(系)、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各院(系)将毕业班合影照片一张及底片(或电子信息)于6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附件:2011届毕业生教育及派遣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