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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03-22  

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电〔202138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 号)和学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做好 2022 年度我院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要求,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等。要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实训室安全建设。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青宁 孙承俊

副组长:朱海波、季晓莲、李睿阳

成员:韩东峰、周景斌、王小鸽、赵秋利、任众望

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特别是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检查落实,督导督察,确保教学实验实训平稳有序,安全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和实施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我院各类实训室、药品室、材料库等。

(二)工作计划

本次我院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院级自查整改阶段

1.各实验实训室自查(2022321-331日)

1)各实训室按照安全检查清单完成实验室及相关场所隐患排查和危废处置信息统计工作,并填写排查、统计登记表。

2)整改落实。各实训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应急方案。

3)强化学习。各实训室组织实验指导老师和学生在线学习高校实验室安全基础、高校实验室安全通识课、生物实验室安全、化学与化工实验室安全、机械与电气实验室安全等实验室安全课程的学习,网址如下:

http://sys.las.chaoxing.com/portal/schoolCourseInfo/columnCourse?columnId=66309

4)材料报送。各实训室管理员老师于331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实训科。将自学、组织学生学习安全课程的照片报任众望老师处。

2.现场检查整改阶段(2022 41-42日)。

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各实训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根据检查意见,各实训室认真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 学校抽查阶段(202246-410日)。

1.学校抽查(202246-410日)

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就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2.整改总结阶段(2022 4 11 -4 25 日)

各实训根据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安全。

第三阶段:省级自查整改阶段

1.省厅现场检查阶段(5-6 月)

根据前期自查和整改,制订和出台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制订实验室规章制度,完成各类隐患点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整理汇总各类支撑材料,迎接省厅检查。

2.根据省厅反馈意见,全面整改阶段(7-8 月)

根据省厅检查反馈意见,梳理问题和隐患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有效堵塞安全隐患漏洞,形成“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

3.省厅回头看阶段(9-10 月)

教育厅将在 9-10 月进行再次进校,进行现场抽查,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各实训室要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支撑资料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夯实工作责任。各实训室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切实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实训室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抓落实、促成效的重要推力,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做到实训室安全人人知晓、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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