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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师徒培养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1-09-07 孙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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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青年教师师徒培养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学院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师徒培养计划,以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提高学院师资水平,促进学院可持续快速发展,为此,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师傅)遴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年度考核

具备指导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承担教育教学、科研等任务,年终考核合格以上。

(三)专业方向

指导教师专业或承担课程与青年教师所属专业或承担课程一致或接近。

(四)教学工作

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优良。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投诉。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成绩。

  1. 系统讲授2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教学督导评教良好(85分)以上。

  2. 主持完成国家、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

  3. 参加国家、省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教学方面的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4. 以第一负责人参加学校教学能力大赛、微课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5. 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省、行业三等奖以上。

  6. 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获得国家、省、行业铜奖以上,或校赛银奖以上。

  7. 参与完成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课程主持人)。

  8. 建成线上线下混合课程,运行效果良好。

(五)教研科研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取得优异成绩。

  1. 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期刊1篇。

  2. 参与完成国家、省、地市、国家协会科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国家前4,省级前3,地市、国家协会前2)。

  3. 主持完成学校、省级协会科研、教研项目2项;或1项并主编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

  4. 主持完成横向开发课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

  5. 主持编写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1 部;或参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个人编写 8 万字以上(仅指一等奖)。

  6. 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一等奖1项前二名,或特等奖前三名;国家级持证者。

  7. 选育并通过省级审定新品种1个。

  8. 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

二、指导教师(师傅)申报要求

  1. 教授满足(一)、(二)、(三)可直接申报。

  2. 副教授任职4年以上,满足(一)、(二)、(三),且近三年还应分别具备(四)中的2项及(五)中的2项。

三、指导教师(师傅)职责

 1.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为青年教师树立榜样,做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楷模。

 2.指导青年教师了解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向青年教师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指导青年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等,熟悉备课、讲课、习题课、答疑、试卷命题、组织测验、考试、批阅试卷等教学环节,进行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建设,加深青年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全面理解,并在自己的课堂上安排试讲,提高其教学水平。

 3. 每月至少听青年教师讲课1次,全年不少于10次,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在课后对青年教师及时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4. 指导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师教学大赛以及教科研工作,参与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参与学生技能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指导工作,参与学校重点项目建设。三年培养期末,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完成下列任务中5项:

1)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1门。

2)参与建成“杨职金课”1门。

3)主持完成1门网络课程建设,并应用于课程教学。

4)主持或参与各类教师教学大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1项。

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获校级三等奖以上1 项。

6)参与校级及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或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等。

7)参与新建或提升改造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

8)参与编写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1部。

9)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持证者)。

10)获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持证者)。

11)获国家发明专利 1项(持证者),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1项(持证者)。

12)主持校级科研推广、教改项目1项,参与科研推广、教改项目2项(校级前三名、地市级及以上参与人),或参与横向研究课题2项(前三名)。

13)参与选育并通过省级以上审定新品种1个。

14)公开发表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

15)获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1项。

四、青年教师(徒弟)职责

 1.认真学习职业教育理论,严格执行教学规范,不断提升自身师德素养。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主动请教师傅,虚心学习,认真领会。

 2.在师傅的指导下不断熟悉并掌握教学设计、教案编写、教学课件制作方法,积极运用适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课堂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每月至少听师傅讲课2次,全年不少于20次,学习教学过程与方法。

 3.在师傅的指导下,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比赛,提升教学能力。积极参与学生技能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比赛指导。积极开展科研、教研、社会服务,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做到教学相长。

 4.在师傅的指导下,完成师傅职责5中的5项要求。

五、师徒培养实施程序

  1. 申报 有意向指导青年教师,满足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教师填写《生态环境工程学院青年教师指导申请表》。

  2. 遴选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年度指导教师建议名单,并提出与青年教师结对指导初步意向。

  3. 批准 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对结对指导初步意向进行评议,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发展需求,确定当年“师徒结对”名单。

  4.签约 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师徒协议书》。

  5.指导指导教师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培养目标和任务,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6.考核青年教师按年度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述职汇报工作。三年期满,师徒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填写《考核申请表》。培养结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

六、其他说明

  申报教师数量或条件不足时,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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