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工作 > 标杆院系建设 > 正文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印发《实训实习教学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2-09-13 孙承俊 

附件: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实训实习教学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实训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训实习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制定本暂行办法。

  1.教师严格按照实习实训进程、实习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2.实习实训要积极到校外实训基地开展,聘请校外兼职教师指导,加大校企合作,提升实训实习实战性。

  3.教师在实训前一周周四向办公室提交实训实习安排表,明确日实训实习内容,指导教师。一个专业有平行班实习时,每个班至少配一名指导教师,不交叉。

  4.实习过程中需要外出用车,实习3天前在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登记表。及时联系办公室确认。

  5.实习开始前,教师向学生讲清实习要求、设备(仪器)使用规则、实习实训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方法。

  6.实习过程中,教师坚守岗位,巡回指导学生技能训练,不脱岗离岗。若临时有事需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并协调其他老师指导。

  7.实习快结束时,指导学生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关机,擦拭干净归回原位。归还借用的工具、设备。打扫地面、桌面,凳子放回原位。填写实训室运行记录。离开时,关闭水电、门窗。

  8.实训结束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交实训报告、设计作品等实习成果。认真批阅实习成果,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向办公室提交5份实习成果、5张实习照片。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实训(习)计划表

实训(习)名称:    班级:   期: - 月 日          

序号

 

实训项目

指导教师

1

星期一上午




星期一下午




2

星期二上午




星期二下午




3

星期三上午




星期三下午




4

星期四上午




星期四下午




5

星期五上午




星期五下午



















 




关闭窗口